王雷(身份證號2202**********8614):
你存在向乘客高額收取費用行為,違反了《吉林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》第四十七條第(七)項的規(guī)定,依據(jù)《吉林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》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第(三)項的規(guī)定,吉林市交通運輸局擬作出吊銷王雷出租汽車從業(yè)資格證的行政處罰。
因其他方式無法送達,現(xiàn)依法公告送達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(吉市交罰〔2022〕220200010049號), 請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到吉林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(zhí)法支隊(吉林市船營區(qū)解放西路22號,聯(lián)系電話0432-64838736)領取上述文書,逾期即視為送達。
如不服本處罰決定,可以自收到?jīng)Q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吉林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,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法向吉林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,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(zhí)行。
特此公告。
原標題: 吉林市交通運輸局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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